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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在浙江义乌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费解的事,某小学生被老师打伤,家长将其伤痕累累的胳膊照片发到群里,其他家长却纷纷安慰老师“感恩老师”“您是为尽心尽职的老师”“感恩遇上您”。这件看似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,背后却折射出很多问题,作为老师,这到底是教育,还是暴力体罚?老师如此行为,又该承担什么责任?
首先,教育惩戒与体罚,是两码事。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》规定,教育惩戒,是指学校、教师基于教育目的,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、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,促使学生改正。教育惩戒的方式可以是点名批评,书面检讨等。但对于身体造成伤害的方式,就已经属于体罚。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,学生胳膊淤青严重,该老师行为属于体罚学生。
暴力体罚学生,未造成严重伤害的,可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。若情节严重,或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将由人民法院对其追求刑事责任。
目前涉事老师已经被解聘,我曾代理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件,也推动教育部设立教育惩戒权立法,老师可以惩戒学生,但是必须依法进行。尊师重教是美德,但是各位家长更应该知理懂法,绝不能追捧违法者“老师,感恩遇到您”。